亲爱的市民同伙:
您们好!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是当代化城市必需具备的先决条件之一。市交警大队正在大力开展“文明驾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四个文明实践运动,“四个文明”是保护生命、展示文明素质的详细体现,也是营造、有序的交通环境,构建协调社会的基本要求。盼望广大市民,分外是中、小门生、城市居民和司乘人员,积极投身于创建运动中去,共同维护交通文明安全,抵制交通违法举动。
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紧靠右侧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过街通道;通过有旌旗灯号灯的人行横道,应按照交通讯号灯的指示通畅;通过没有交通讯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马路,应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二、乘车要讲究文明安全。上、下车时要扶老携幼,照顾病残人员。上车后,有座号的要对号入座,不与他人争抢座位;在车上要尊重司乘人员的辛劳劳动,积极配合他们维护车内秩序和公共卫生;不与司机讲话,干扰其正常工作;不在车内大声喧嚣,讲脏话、乱吐痰,不向车内车外乱扔脏物。夏季乘车要细致衣着文明,不要赤膊或只穿背心乘车;车上拥挤时,互相要谅解,避免辩论及粗鲁举动。
三、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自动停车让行。机动车通过有旌旗灯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按照交通讯号灯的指示通畅;驾驶人要自发做到不超速、不酒后驾驶和委靡驾驶,不开无牌无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机动车行经有导向标志的路口时,要根据行驶方向提前选择车道。
四、遇前方交通堵塞,要依次排队等候,不穿插,不抢道,不鸣笛。
五、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系好安全带。车辆按指定场点规范停放。
六、非机动车(自行车、人力车和电动车)不要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或停顿。
市民同伙们,让我们一路举措起来,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时时细致道路交通文明安全,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强化交通文明意识,培养优秀交通风俗,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出本身应有的贡献!
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