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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以“枣阳事件”为教训增强队伍建设

时间:2009-6-1 8:19:36 来源:不详 访问量:

 
     5月27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以“枣阳交警事件”为教训,要求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赓续增强队伍建设。
    通过学习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枣阳市公安交警大队违规执法情况的转达》,学习市公安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运动分析检查阶段日程安排》,学习孟建柱部长的有关讲话精神等文件,大队长张立新结合工作现实,要求全体民警要以“枣阳交警事件”为教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内,要从自身做起,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干的法律法规,做到应知、应会,运用自若;自发遵守、维护交通秩序,骑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超员,不酒后驾车,不违规行驶,不乱停乱靠,树立广水交警在广大群众中的优秀形象。对外,在金融风波的影响下,对摩托车驾驶员、分外是下岗农夫工,要战胜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换位思考,多来几个“如果”我是农夫、下岗职工……,在处理上以教育为主,以法律结果和社会结果相结合,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举动执勤执法,力争把工作中碰到的矛盾、题目解决在路上,解决在下层。
    公安局副局长叶传鹏就枣阳交警出现的题目进行了认真剖析,提出了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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