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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明确纪律增强队伍建设

时间:2009-6-19 9:27:08 来源:不详 访问量:

 
    为了进一步增强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进步工作服从,推动各项公安交管工作,根据《广水市公安局考勤管理规定》精神,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台了有关纪律规定,要求干部民警自发遵守。
    一是坚持日签到制度。推行值日警官制,由大队、中队班子成员轮流值周,负责日常考勤监督、统计工作。民警因事请假(包括休假)、因公外出等情况必须报告值周的大(中)队向导,由值周的大(中)队向导在《民警考勤登记表》上注明。上班未签到,或者因事、因公未报告值周的大(中)队向导以致未在《民警考勤登记表》上注明的,同等视为旷工。
    二是严酷请销假制度。民警请假一天以内的,必须报经单位重要负责人赞成,然后报告分管的大队向导;民警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填写《广水市公安局民警请假审批表》,报单位重要负责人、大队分管向导、大队重要向导逐级审批;民警请假三天以上的,还要报分管局向导审批,然后送至市局政治处备案。
    三是落实缺勤处理制度。值周的大(中)队向导每周要汇总当周考勤情况,然后予以转达;下月3日曩昔,各中队要将上月考勤情况同一汇总后报大队,然后由办公室同一汇总全队的考勤情况送大队重要向导审核,报分管局向导审批,然后送至市局政治处备案。民警事假、病假期间,不发执勤岗位津贴;对旷工者,按照《广水市公安局考勤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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