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举动,努力构建协调警民关系,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近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枣阳事件”为教训,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载体,结合工作现实,推行“两同一、三结合、四不准、十必须”行动,要求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深刻体会,模范遵守。
“两同一”:法律结果、政治结果和社会结果的同一;情、理、法的同一。
“三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敢管与善管相结合。
“四不准”:不准一人上路单独执勤执法;不准刁难管理对象;不准以管人者自居抖威风,耍特权;不准向当事者索要钱物。
“十必须”:执法必须严酷;警容必须正直;纠违必须敬礼;告知必须到位;用语必须规范;态度必须和蔼;解答必须耐心;证据必须固定;程序必须正当;处罚必须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