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局交警大队集中对全市警用车辆进行了审验检测,其中,对6台警用标识不全、技术状态不佳的车辆责令所属单位限日整改。
按照公安部关于对警用车辆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公安机关有关警用车辆行车安全的要求,当日,交警大队集中对全市76台警用车辆进行了审验检测。为了严把审验关,车管所、检测站民警以对上级公安机关、对政法各单位、对司机本人、对本身负责的态度,逐车进行检验,对标识不全、技术状态不佳的警用车辆,不管是哪个单位、谁的车,同等责令其限日整改。在时间紧、车辆多、义务重的情况下,为了不延迟时间,检测民警摒弃午时歇息时间,加班加点,共检测76台,深受政法机关各单位向导和司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