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集中举措方案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交管局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举措视频会媾和杨钧局长的讲话精神,根据部局《关于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举措的关照》(公交管[2009]283号)要求,结合我省现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2009年12月1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举措(以下简称“集中举措”)。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中间,周全推进“五整理、三增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集中整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紧张违法举动,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行车秩序,排查治理客运企业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果断遏制特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道路交通有序、安全、通顺,为2010年春运创造一个优秀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违法:机动车超速、超员;货车、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委靡驾驶;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运输剧毒化学品;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客等。
重点隐患:今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客运车辆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未完成治理的伤害路段。
在此基础上,各地要结合本地现实,选择导致交通死亡事故最多的违法举动,隐患最凸起的运输企业和路段,作为本地的工作重点,整治重点进行有用治理。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举措,使超速行驶、客车超员、酒后驾驶、委靡驾驶、货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紧张交通违法举动显明削减,死亡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显明削减;不发生因以上重点违法举动造成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有影响的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