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 15:55:36 来源:不详 访问量:
广水市公安局
关于应山办事处中间城区限定大、中型货车、农用三轮车、
大、中型客运车辆通畅的告示
为缓解应山办事处中间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通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于11月16日起,限定大、中型货车、农用三轮车、大、中型客运车辆在中间城区道路通畅,特此告示:
一、限时通畅
早7时至晚7时,禁止大、中型货车、农用三轮车、大、中型客运车辆进入东大街、东正街、西正街、航空中南路、航空北路、广安路全段、永阳大道全段等中间城区道路。
二、限道通畅
早7时至晚7时,对路过应山办事处中间城区的过境大、中型货车、农用三轮车、大、中型客运车辆执行限道通畅。1、长岭、安陆方向前往平靖关、广水方向的车辆,从应山办事处南门转盘分别走304省道———十里办事处——广水方向;左转走210省道——平靖关、吴店、余店方向。限行航空中南路、航空北路、广安路全段。2、平靖关、吴店、余店方向前往广水方向的车辆,从210省道跑马场路口左转走三环路———应山办事处市标转盘——应十大道——广水方向。限行广安路全段、永阳大道全段。3、出城区车辆,走三环路、304省道、210省道、应十大道。限行东大街、东正街、西正街、航空中南路、航空北路、广安路、永阳大道全段。反向过境及回城区车辆,沿上述路线反向通畅。
三、限类通畅
因城区建筑工地施工需通畅中间城区的运输渣土车辆,必须到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应山中队办理一时通畅手续,用隐瞒物封闭车厢防止载运物遗洒、飘散后方可通畅,否则同等不得进入中间城区。
四、城市公交车、实行义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洒水车、垃圾装运车不受本告示的限定。其它车辆确因生产、生活必要在禁止时间、道路上通畅的,须到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应山中队办理一时通畅手续后方可通畅。
五、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中型货车、农用三轮车、大、中型客运车辆违背本告示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告示自2013年11月16日起实施。
广水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1日
附:禁令标志
南门口 西门路口 北门路口 三环路职业高中路口 三环路红石坡路口
三环路广场路口 三环路军民路口 市标路口
注:2m×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