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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依法行车

时间:2014-10-20 10:36:37 来源:不详 访问量:

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依法行车
 
明 白 卡
 
为周全增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有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当局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专项举措,达到摩托车“行车有号牌,上路有保险,进城有专道,停车有泊位”的规范管理目标。
一、优惠摩托车办牌办证
存量摩托车办牌办证明行“三免两减”优惠政策,即承诺交纳车购税、承诺交纳车船使用税、免收年检费、体检费减半,考试费减收80元。办齐摩托车牌、证、险只需400余元(减免前需交1100余元),优惠比例达60%以上。其中摩托车一年交强险120元+人身不测险60元=180元,平均天天0.5元,一旦发生事故,可享受保额12万元。
此政策实行到2014年12月尾截止。
二、电动车购保险、免费上牌
出台《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执行登记管理,车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53元、志愿购买人身不测险50元后,到公安交警部门免费上牌。电动车免费上牌今年10月下旬启动。
三、摩托车进城走专道、停放进专用泊位
随州城区清河路、汉东路、沿河大道、交通大道等内循环线已专门拓荒了摩托车(电动车)专用车道,请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自发走专用道,等红灯时进入路口前置等待区,停车进入有地锁的专用泊位,保秩序、保安全。
四、对无牌摩托车执行“断粮举措”
随着当前社会治安管理和反恐形势的必要,借鉴外埠经验,2014年11月份,对无牌摩托车执行“断粮举措”,全市所有加油站不得为无牌摩托车加油。一经发现无牌摩托车进站加油,请拨打举报电话:110,公安交警部门将就近调度警力予以查扣。
五、严查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举动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引发交通事故占涉摩事故的70%以上,加装“遮阳伞”、 货运三轮车超长、超宽、超高等也是当前涉摩事故的重要诱因。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严峻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走专用道、加装“遮阳伞”、 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及货运三轮车超长、超宽、超高等违法举动的专项整治举措。
请安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自发拆除,争当文明交通畅为人;拒不拆除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车、强拆,并予以500元以下罚款。货运三轮车有“三超”举动的,将同等扣车、卸货、转运,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随州市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
管理机制向导小组办公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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