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2-5 9:00:55 来源:不详 访问量:
电动车安全驾驶提醒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经发展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一项重要交通工具,但同时交通安全隐患也十分凸起。从客观上来看,“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速度过快,刹车性能不好,一旦发生情况很难紧急有用制动。同时,车辆自己缺乏夜间前置照明及尾部安全警示灯,在夜间行驶车体反光不显明,容易造成后车追尾;从主观上来看,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缺乏需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心存侥幸,随意闯红灯、变车道、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举动凸起,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为此,广水交警提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遵守下列规定:
一、交通路口行车规定。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遵守“红灯停,绿灯行”,按照下列规定通畅: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畅;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壅塞时,不得进入路口;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间点的右侧转弯(即绕中间点大转弯);4、遇有制止旌旗灯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制止线以外。没有制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5、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旌旗灯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畅;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二、各行其道规定。非机动车辆必须严酷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不得随意变更车道和转弯。
三、严禁超速超员规定。非机动车辆必须在确保安全的20码速度内行驶,并不得违法载人。
四、夜间通畅规定。积极自动在电动车车体尾部等处张贴“反光条”,着白色、黄色、澄色等夜间反光显明的衣服。
五、开车不穿拖鞋、不打伞的规定。炎天驾车不要穿拖鞋,有紧急情况必要紧急停车时,穿拖鞋踩刹车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甚至踩不到刹车踏板的情况,如许就很有可能延误刹车时机,造成交通事故。 许多女士在炎天开电动车的时候喜好在车头架一把雨伞,用来遮挡太阳,其实这种做法是不精确的。开车的时候打伞容易遮挡驾驶人视线、车子失去平衡等伤害,所以开电动车的时候不能打伞。
上一篇新闻: 机动车安全驾驶口诀\行人安全出行知识口诀
下一篇新闻:2014年广水交通安全大整治成绩斐然